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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9年08月24日 09:5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要求详见社科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的支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将另作安排,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网上填报。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不需经科研处审批)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陆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也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

2.《申请评审书》启用2020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报书必须填写学校代码“11846”,不填或填错,科研处将无法审核上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包括学校简称、涉及的研究机构等)、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本次申请建议按照下表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

一般项目(金额:万元)

青年项目(金额:万元)

直接费

7

5.6

间接费

3

2.4

年度预算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6

3

1

5

2

1

五、我校申报安排

序号

事项

时间

安排及要求

1

上报本单位目申请人名单

9月2日下午5点前

各单位科研秘书发《申报一览表》电子版至科研处赵德强邮箱。原则上申报人都需参加指导,不能参加指导的注明事由。

2

参加校内指导

暂定9月12日下午

自带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到指导地点参加会议。具体分组将于9月6日左右在学校综合信息栏发布。

3

提交最终申报书

9月19日下午5点前

上传并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教育部项目申报系统”;及时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于9月20日前提交。

申报联系人:赵德强,联系电话:86318922(5922)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自筹项目申请书

2.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学科代码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7.申报网站

8.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指导一览表

9.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

科研处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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