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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4年03月06日 10:00  点击:[]

各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2024年度工作部署,《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已印发。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2.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评审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鼓励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5. 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信息,不得虚构和夸大,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或已提交立项申请材料而未出评审结果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提交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三、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41017:00

(二)线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填写申报项目信息提交审核。

未开通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申报联系人,学校审核注册信息后方能正常使用申报功能。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赖欣

办公电话:020-36207045

办公室:白云山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科研        

2024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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