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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司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0年04月21日 22:28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切实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我们拟对若干国际合作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课题研究单位,我校相关申报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司

二、研究课题题目

(一)国际金融、贸易治理体系改革系列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51

(二)中美经济合作热点问题跟踪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796

(三)中欧数字经济合作

咨询电话:010-68501966

(四)南亚国家经济形势跟踪分析、深化我与南亚国家经济合作的对策建议

咨询电话:010-68501346

(五)运用AI和大数据跟踪分析国际政经形势及热点问题

咨询电话:010-68502295

(六)跟踪世经论坛等国际组织相关报告,进一步挖掘与世界经济论坛系统倡议合作契合点

咨询电话:010-68502295

(七)国际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动向跟踪、优势局限分析及应对

咨询电话:010-68502295

(八)推进全球经济治理合作与变革的路径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2295

(九)中巴经济走廊产业合作的相关研究

咨询电话:010-68501392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保证课题质量,课题负责人须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切实负责课题研究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国际合作司将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择优遴选,于20205月中旬前通知课题申报联系人,并签订正式合同,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做好保密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际合作司所有。

四、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12月底,另有约定的除外。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际合作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终期评审,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五、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042717:00

(二)提交方式:《研究课题申报书》(Word)发送至申报联系人办公邮箱,邮件主题以“国际合作司课题+姓名”命名;

(三)申报联系:骆泽深;

(四)联系电话:020-36207045.

 

附件:研究课题申报书

 

科研处

20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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