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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23年05月04日 21:22  点击:[]

科研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3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名额及有关说明

(一)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本轮可推荐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项。

学校原则上从现有科研平台遴选,优先推荐有较好基础的科研机构。

(三)申报成功后依托原单位建设,不额外增加经费及人员编制。


二、 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聚焦高峰优势学科建设,围绕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科研平台

2.申报人须为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申报人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平台申报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出现政治立场问题的,实行“零容忍”,不得申报。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

1.实验室所在学科须应为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或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学科除外

2.实验室要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作部署,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前瞻性、复杂性和综合性问题开展研究。具有较强的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实验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创新超前的研究方法,在相关学科领域有扎实的研究基础。重点支持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优先发展学科领域,体现广东优势和特色,通过文理交叉和实验研究,已取得显 示度高、认可度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学术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实验室建设。

3.负责人应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内知名度较高的学术带头人, 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稳定、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 衔接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研究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人员在8名以上,实验室近3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5项、并获得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有培养高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保障条件,原则上实验用房总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备充足且先进适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及相应的实验环境,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按照各单位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结果公示、网上提交的程序。

(二)有申报意向的机构,请于5月6日(周)前先将拟申报实验室名称、负责人等相关信息发送至科研李沁办公邮箱。

(三)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附件填妥申报书后请于2023517日(周下午5: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提交至科研计划科。

(四)专家评审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863190458045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2022年版本,供参考。2023年申报书未下发)


            部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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