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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3年07月05日 16:15 计划科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加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科研处提交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3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根据《建设方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广外校[2013]12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启动2013年校级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遵循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紧密结合国家、区域、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围绕学校研究的特色和优势,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开展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同时,鼓励学科交叉,建设具有特色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
本次基地申报评审立项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优化布局、总量控制、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申报类别及限项要求
本次拟建设的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数量实行全校总量控制。
本次申报根据依托单位和参与成员,基地申报类别分非联合基地和联合基地两个类别。非联合基地是指以学院作为依托单位独立申报的,其成员主要来自依托单位的基地;联合基地是指依托单位联合其它学院而组织申请的基地,要求是依托单位参与人数不得超过基地成员数的三分之一,其余成员来自其它学院,目的是鼓励跨学科、跨单位组建基地。
本次申报个学院限项申报1个,鼓励申报联合基地,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三、申报组织及条件要求
本次申报由学院组织实施,申报材料由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科研处。
申报基地的申请条件、科研队伍要求、场地要求需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的规定。
四、审批程序
根据《建设方案》会议答辩,本次基地申报将按照“学院组织,限项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答辩,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实地考察、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以及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请见《建设方案》。
五、材料填写和报送要求
1. 此次基地申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建设方案》的规定进行,请各单位务必组织申报人员认真研读,提高申报质量。
2.每个申报的基地需要填写《申报评审书》、两个基地课题的《课题论证书》以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3.各申报的依托单位务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一旦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经查实后,取消所在学院的基地申报资格。
4.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的作用,对申报的材料要充分论证和把关,进行公平、公正的遴选。
5.材料报送:材料电子版2013年9月6日(周五)前提交(网址另行通知),纸质材料2013年9月10日(周二)前报送科研处,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楼426室。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其附件材料、《课题论证书》,均用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材料请按目录序装订。《申报评审数》、《课题论证》一式8份报送,附件材料一式2份。
科研处联系人:李海琳、孙波
联系电话:86319045、86318922 校内8045、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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