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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的通知

2022年08月28日 10:14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纵深实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当代青少年发展的新特点、新规律和全省青少年工作的新课题、新挑战,加强青少年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着力建设南方青年与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新高地。

二、课题申报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拟具体的研究题目。

2.申报共建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参与当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立项课题申报。如有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和共建课题的申报资格。

3.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1名课题主持人,限报一项,且不能作为另一课题组成员参加申报。非课题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在同一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含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和共建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建议不超8名。

4.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高校须经科研部门)同意并备案,将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公章后报送。

5.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查后,由课题评审办公室组织进行匿名初评、集中复评、会议终评通过后,方可立项。

6.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2年,不设延期。网络公示、立项通知的公布见广东共青团官网“公告栏”。

三、其他事项

1.共建课题原则上自筹经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可予以适当的配套资助。

2.结项成果发表要求:必须以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具备国内统一CN刊号、公开发行的学术类刊物发表至少1篇论文,届时提交发表成果作为结题材料,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本文系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成果,课题编号xx”。

四、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291917:00

(二)材料提交:

电子版: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书word版本,所填内容字体要求为宋体五号(平台操作路径:智慧门户-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申报);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赖欣

办公电话:020-36207045

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1.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指南

2.2022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共建课题立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2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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