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的国际学术交流渠道,提升学校科研国际化水平,提高学校国际学术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校制定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广外校[2014]36号)。根据办法要求,现接受2014年度上学期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资助条件
(一)申请人是全校在岗教职工(包括国外访学教师、外教);
(二)申请人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学校通过的《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名录》所包含的会议(见附件1)。
(三)申请人必须是到会作主题(专题)报告或分组发言;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或“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四)同一篇论文文只资助一人;参加同一个国际学术会议,顶尖级不限人数,A类和B类会议资助不超过3人。
二、申请与审批
申请人填写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1)和申请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汇总表)、会议邀请函、论文提纲、会议日程安排表等材料提交科研处,科研处依据会议目录审批,必要时或组织专家评审。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填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1);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三)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表、会议邀请函、论文提纲、摘要或论文全文电子版、会议日程安排表);
(四)科研处组织审批;
(五)申请人接到成功申请通知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因公出访手续(需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4);
(六)申请人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归还因公出国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在两个月内整理相关资料到科研处办理报销审批手续(附件2-2);
(七)申请人持科研处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长签名的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资助费用(有效票据:签证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登机牌、住宿发票等)。
四、申请时间安排
即日起受理申请,2014年11月3日为申请截止日期,逾期将参加下一轮申请。
联系人:杨宏 联系电话:36207045(7045)
科研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