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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州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2015年01月26日 15:58 梁超军 点击:[]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投身科普创作,繁荣广州市科普创作和科学文化事业,根据《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广州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穗科信字〔20152号)的要求,面向全校征集广州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科普图书:200911日至2015331日在广州及驻穗出版单位出版的科普图书,包括原创作品(含基础科学类、少儿类、科学文化类、实用技术推广类、科学生活类、科学文艺类科普作品),编选作品,翻译作品、编译作品、科普画册、科普图书插图等。

(二)科普影视广播作品:200911日至2015331日在广州及驻穗公共媒体播出、展映、出版的科普科教影视、广播类节目,包括科普纪录片、科普教育片、科幻片、科普广播专题节目(30分钟内)等。

(三)科普动漫、科普美术作品:200911日至2015 331日在广州及驻穗公共媒体展映、发表、出版的科普动漫片、科普插图、画册等。

(四)科普文章:200911日至2015331日在广州及驻穗公共媒体发表的科普文章。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观点准确、完整,数据及实例真实、可靠;选题构思新颖,科普理念、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上具有一定创新性,形式活泼,内容丰富,语言文字生动流畅,有感染力;

3.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4.作品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二、征集数量

1.征集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美术作品,首先由老师自行申报,最后经专家评审、科研处遴选后由学校统一申报各6部。

2.征集科普文章数量不限,但必须是已由广州市级或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美术作品每部须送一式7份。多册套书、多册丛书各作一部计。图书、画册交样书;影视或动漫作品交DVD光盘;科普文章交样报或复印件(须附有发表报纸的报头、时间,发表刊物的封面、刊期及目录)

(二)申报作品需填写《广州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申报表》(附件一)及提供作品相关信息的电子版(附件二)各一份。

(三)作品所附相关证明:

1.图书要附上当地出版管理部门的质检证明

2.图书要附相关专业两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3.有关作品受众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201541

2.材料报送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26

联系人:甘锦新

联系电话:86318201(内线:8201

             科研处

2015115

附件一:广州地区优秀科普作品申报表.docx

附件二: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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