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会员单位,每年可申报10个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如获资助,在学校科研业绩核算中按省部级一般项目计分,欢迎广大老师踊跃申报。
一、申请条件
1、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并获博士学位;
2、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3、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4、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5、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向科研处申请网上账户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学校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
三、申请材料
1、学校意见表原件;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
详情请登录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管理规定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82/查询
本通知常年有效。
科研处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项目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