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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理论成果的通知

2021年09月14日 15:51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广东“习中心”)工作安排,需收集整理2021年以广东“习中心”名义发表、上报的理论成果报送中心办公室。成果包括以下类型:

1.我省社科工作者以广东“习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社上发表的1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头条文章);

2.我省社科工作者以广东“习中心”名义在全国核心学术期刊(CSSCI,不含拓展版)发表的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术论文;

3.我省社科工作者以广东“习中心”名义上报的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或被省委、省政府及中央有关部门的文件采纳、转发的研究咨询报告;

4.我省社科工作者以广东“习中心”名义在求是网、人民网理论版、光明网理论版、党建网理论版、中国社会科学网发表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我校教职工2021年以广东“习中心”名义发表的相关成果,请于916日(星期四)下班前,填写《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理论成果报送登记表(2021)》https://www.wjx.cn/vm/PR19eS3.aspx

同一类型成果若发表多篇,请重复打开链接,分别填写。

 

联系人:甘锦新 86318201

 

科研处

                                    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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