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转入
1.在研项目可以转入,已结项项目不予办理转入。
2.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变更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s://kyc.gdufs.edu.cn/info/1159/2784.htm ,由原单位和现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市规划办审批。市规划办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请书、立项协议等材料提交至科研部项目科进行登记立项。
3.科研部登记立项后,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完善项目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
4.办理项目登记立项手续后,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将项目剩余经费转账到学校,如在原单位已使用经费,需要在原单位列清支出明细。项目剩余经费转到学校账户后,负责人将原单位财务部门盖章的支出明细表和项目经费预算表提交科研部项目科办理经费入账。
二、项目转出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变更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s://kyc.gdufs.edu.cn/info/1159/2784.htm ,需插入电子签名,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并上传变更审批表。操作路径:智慧广外-科研系统-项目管理-办理业务-变更。由原单位和现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市规划办审批。
2.办理项目转出手续后,项目负责人应尽快将项目剩余经费转账到新的项目管理单位。已提取的间接费用不得转出,已结项需要留学校使用的项目结余经费应确保在结项后2年内完成使用,未使用完的结余经费全部收归学校,由学校统筹用于资助学校专项科研活动支出。负责人提交项目经费转出申请(附件)至科研部项目科,科研部盖章后交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办理经费转出手续。
附: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账号信息: https://kyc.gdufs.edu.cn/info/1014/2961.htm
2.项目经费预算表:https://kyc.gdufs.edu.cn/info/1011/5981.htm
3.项目经费转出申请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