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经费预算变更操作指引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按规定履行相关调整程序。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在教育部项目管理平台(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提交预算调整申请,由科研部审批。预算调整申请通过后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通过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最右侧业务办理-变更-选择预算变更,填写调整金额检查无误后提交。
2.已结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请登录学校科研系统申请预算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最右侧办理业务-变更-选择预算变更,填写调整金额检查无误后提交。
3.科研系统中预算合计为0的项目,需进行预算补录,直接将调整后的预算填入,预算补录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最右侧办理业务-补录预算,填写调整后的预算检查无误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