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变更操作指引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按规定履行相关调整程序。
1.请登录学校科研系统申请预算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最右侧办理业务-点击变更-选择预算变更,调整检查无误后提交。
2.科研系统中预算合计为0的项目,则进行预算补录,直接将最新修改后的预算填入,预算补录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最右侧办理业务-点击补录预算,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
3.项目提交结项时需要在国自科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 )填写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填写与项目批准时的预算变更情况并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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