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变更操作指引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按规定履行相关调整程序。
1.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预算制:在国家社科管理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进行预算变更申请,由科研部审批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变更申请通过后,下载已审批通过的《变更审批表》,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通过智慧广外-科研系统-项目管理-业务办理-变更-预算变更,上传变更申请表并更新变更内容后提交;
包干制:在学校科研系统调整即可。
2.已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请登录科研系统申请预算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最右侧办理业务-点击变更-选择预算变更,调整检查无误后提交。
3.科研系统中预算合计为0的项目,则进行预算补录,直接将最新修改后的预算填入,预算补录具体操作如下:
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最右侧办理业务-点击补录预算,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
相关链接:
国家社科管理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
学校科研系统:智慧广外—部门服务—科研系统/科研部网站常用服务-科研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