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财政金融和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理论研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课题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建立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研究
研究要点: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提出建立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改革思路,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改革举措和实施路径,深入分析推动改革的必要条件和时间表。
(二)“十五五”时期财政运行形势、主要风险和应对举措研究
研究要点:系统分析“十五五”时期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变化对财政运行的影响,梳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宏观杠杆率等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研判财政领域可能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举措和具体实施路径。
(三)新形势下我国并购市场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要点:重点研究我国并购市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研判当前我国发展并购市场的机遇和挑战,借鉴国际发达并购市场发展经验,针对我国并购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突破的瓶颈,提出在新形势下促进我国并购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关于利用信用数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的研究
研究要点:重点研究如何通过公共管理部门产生的行政处罚、司法判决、行政管理等公共信用信息,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商业活动等市场化信用信息在内的各类信用数据,综合研判经营主体个体和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而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应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所有。未经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终期评审,并在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四、材料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中午12:00前
2.提交材料:
电子版:在学校科研系统上传申报书word版(操作路径:智慧广外-科研系统-项目申报)
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
3.申报联系:
联系人:赖欣
办公电话:020-36207045
办公室:白云山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2025年委托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
科研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