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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成果科  文章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规定(2008年4月修订》(广外大科【2008】4号)文件精神,本学期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现正式启动。为了更好地开展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任专职科研人员条件
转任条件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规定(2008年4月修订》(广外大科【2008】4号)相关规定。(见附件1)
二、转任期限
转任期限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本次申请,半年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13年8月; 一年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14年2月 。
三、申请程序、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符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条件并有意向转任的老师,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于11月19日前统一将加盖公章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及《专职教师申请转任专职科研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提交到科研处赵老师处。
学校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的申请每学期受理1次。请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手续至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86318201) 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26室
科研处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