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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3-06-0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规定(2008年4月修订》(广外大科【2008】4号)文件,本学期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现正式启动。为了更好地开展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任专职科研人员条件
转任条件请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规定(2008年4月修订》(广外大科【2008】4号)相关规定。(见附件3)
二、转任期限
专职教师申请转任期限可视实际情况,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半年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14年2月; 一年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14年8月 。
三、申请程序、时间及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各一式1份)及《专职教师申请转任专职科研人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于6月17日前送交科研处。
学校专职教师转任专职科研人员的申请每学期受理1次。请各申请者及时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希望各学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核时严格把关。
联系人:赵老师 (86318201) 地点:北校区行政楼426室
科研处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