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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是1989年经省政府批准并以著名科学家丁颖院士名义设立的科技奖项,旨在继承和发扬我国著名科学家丁颖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优良品质,激励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兴国伟大事业,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促进优秀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荐评选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建设创新型广东伟大事业,推动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竞相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更好地推动我省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学科组设置

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下设7个学科组:数理组、化学与化工组、工程技术组、生命科学组、医药卫生组、农林组、综合组。

三、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条件

()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01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是指在科研、设计、工程和生产中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五名完成者;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获两项以上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一完成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上述奖项的主要完成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报送材料内容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附件4),需粘贴相片。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5):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两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需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学精神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纸质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一式三份。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甘锦新老师校内邮箱。

()报送材料方式及地点

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北校区行政楼422

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92317:00

联系人:甘锦新

联系电话:863182018201

科研处

201599

附件: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

4.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5.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6.第十三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