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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论文集征集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4-0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按照省人大制度研究会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今年研讨会(第28次)拟于8月中旬在江门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二、论文撰写要求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结合人大工作的实践,开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研究,针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新办法、新举措。

 

三、参考选题

 

(一)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对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意义,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基本方略的作用。

 

(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法理依据。

 

(三)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

 

(四)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的关系。

 

(五)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突出的重点、遵循的基本原则,实施的基本路径和注意防止的趋向。

 

(六)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如何听民声,聚民意,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

 

(七)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立法研究。

 

请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确定选题。

 

四、关于征集的要求

 

(一)欢迎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和省、市、县人大制度研究会会员积极撰写论文。

 

(二)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课题调研,使研究成果有对策性、实用性、建设性、可行性。避免报送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

 

(三)每篇论文一般在3000字左右,最长不超5000字。

 

(四)论文要保证真实,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五)我校对论文进行初审和筛选后,向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推荐。

 

(六)请各位老师于613日前将推荐的论文电子版发至科研处甘锦新通知校内邮箱。

 

(八)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对入选的付给稿酬,出版论文集,并适时评选优秀论文,给予奖励;对未入选的论文在规定推荐的篇数内付给一定的劳务费。

 

(九)关于论文格式

 

论文首页左上角用4号楷体字打上“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论文”字样。文章总标题统一用2号宋体字,作者姓名用3号楷体字打在标题下(居中),正文统一用3号仿宋体;文内第一层标题居中,不注序号,用3号黑体字,第二层标题用3号楷体字。正文末尾另起一行加括号用4号仿宋体字,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含固话和手机),注明全文字数。文中注释统一用“①、②、③……”编号,参考书目统一用“[1][2][3]……”编号,注释和参考书目全部放在正文之后,不要分别标注在各页之末。

 

论文收集截稿后,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人员阅审,确定入选论文和邀请出席研讨会人员。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邀请与会人员名单和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锦新  86318201/8201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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