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要求,引导和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开展2023年社科研究项目推荐和委托研究工作。我校限报3项,视情况将组织遴选。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信息,不得虚构和夸大,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或已提交立项申请材料而未出评审结果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提交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2月5日17:00前
(二)材料提交:
1. 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Word版本,插入手签电子签名)和推荐项目汇总表;
平台操作路径:智慧门户-部门服务-科研系统-项目申报。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季柄彤
电话:13922822692
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 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部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