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研究院”)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支撑中国工程院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国家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目标,继续推进“顶天立地”广东区域高端智库建设,积极做好 2024 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特制定《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经广东研究院一届十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工作安排,广东研究院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为《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专题(一般)项目。聚焦广东省区域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每个专题(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 30-50 万元。
专题(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2个。广东研究院鼓励项目组科学合理设置、分配研究任务及内容,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获准立项的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申请人(项目负责人、组长)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一个项目的负责人(组长)只允许一位,不接受共同担任项目负责人(组长)的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 《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 研 究 院 的 有 关 管 理 办 法 ( 详 见 网 址 : http://xt.gdsh.com.cn/research/synopsis )。立项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 广东研究院不接受涉密项目的申报。
所有项目均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申报方式。
(三)申报限定:
1.项目申请人承担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同一申请人申报 2024 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 1项(包括中国工程院以及各地方研究院项目);
3.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 停止申报 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
4.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结题时,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须项目负责人(组长)出席结题评审会。
四、材料提交
1.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逾期不予办理。
2.电子材料:立项申请书电子版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科研部季柄彤老师办公邮箱;
3.纸质材料:在电子材料审核没问题后打印纸质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经项目申请人签字后寄送广东研究院办公室。
寄送地址:广东研究院办公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联系人: 钟辉耿;
电话: 020-28328383,28328319
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报经广东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复审通过后再由学术委员会审定。
五、申报联系人
联系人:季柄彤
电话:139228226992
办公室: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2024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科研部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