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保障横向科研项目切实发挥服务社会功能,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水平,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7]55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横向项目执行程序》供学校老师参考(附件1),并将相关重要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教师须以大学名义签订横向项目,除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外,其余非法人二级单位及个人无权限对外签订横向项目合同。
2、横向项目签订须经过科研处审核,二级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横向科研项目合同。
3、从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教师签订横向项目需使用学校新修订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横向项目合同书》(附件2)。项目委托方有固定格式合同的,须经科研处审核后方可使用。
4、横向项目经费须进入大学账户,并经过科研处下达经费入账通知方可认定为横向项目,进入二级单位则不算横向项目。
5、《合同书》须明确具体研究任务、研究计划、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项目组成员(注明单位等详细信息、是学生的须注明)、项目经费类型、项目成果产权归属、项目收益分配方式、经费预算、签约双方责任、义务,并声明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处理方法。
6、横向项目经费预算需科学、合理,经费使用要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7] 55号)的规定执行。合同内约定清楚预算调整由哪一方审核等内容。(附件3)
7、横向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后,必须履行结项手续。结项按照合同金额采取分类管理,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 59号)文件。提交合作方有效的结项证明,或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项情况表》(附件4,需合作方盖章),并提交合同规定成果一式一份至科研处项目科。
8、横向项目绩效支出分中期检查和结项两个阶段发放,各占50%。届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结项验收证明、结题材料、绩效发放申请表等材料至科研处项目科申请发放。
科研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