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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建设研讨暨重大课题攻关会召开

2014年04月02日 10:32 计划科 点击:[]

330上午,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基地建设与发展研讨会、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及其法制回应对策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我校教师发展中心多功能会议室顺利召开。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谢春艳和我校副校长顾也力、石佑启,科研处处长陈彦辉、法学院院长蔡振顺、院党委书记金良成以及来自澳门理工学院、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几所高校的法学、管理学专家,复旦大学出版社和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的老师、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和欧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也一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基地建设与发展研讨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金良成主持。基地负责人杨解君教授首先对基地目前在研项目、研究重点和创新点以及未来发展做了简明扼要的介绍。他指出,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的建设,既符合我国现实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也是集中法学院科研力量、形成学科特色的一次重要机会。基地成员十分珍惜这次发展的机会,一定会加强学习努力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南京工业大学正校级领导、党委副书记、首席文科教授王雪峰对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予以肯定,并指出人类的碳足迹是从学会用火开始的,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的发展应重视对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历史发展研究,从中找寻出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的社会理论基础。中大法学院刘恒教授从基地建设的角度提出,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并不是什么新的研究方向,国内已经有一些学校或院所开展了这样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因此,希望该基地建设能整合学校资源、找准定位,走出一条广外低碳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的特色之路。其他与会专家也都积极献言献策,特别是复旦大学出版社、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的老师表示他们将对基地建设的各项研究成果提供大力的支持。

广东省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合作及其法制回应对策研究”开题报告会,由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谢春艳主持。该课题负责人杨解君教授指出,气候变化属于全球公共物品,不可能通过某一国家或者某一地区的力量解决,区域合作是目前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最有效途径,无论是从区域合作的角度立法,或者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区域合作都是应对气候变化非常重要的是手段或是工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级领导、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指出,这一课题应重视其应用性,在研究过程中不应过多强调科研成果的数量,而是应该加强其社会应用价值的彰显。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指出,作为广东省的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其科研过程应该结合广东省目前的产业特色、行业特色及其区域特色,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其他与会专家也从研究内容、课题创新点及其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想法和建议,这为课题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学术基础。最后,专家一致评议通过开题报告的论证,并当场宣读了课题反馈论证意见。

顾也力、石佑启认真聆听了会议发言,对会议效果表示满意,并对基地建设和项目研究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与会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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