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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17:22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深圳“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国组织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选题

(一)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深圳实践研究

(二)深圳经济发展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研究

(三)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深圳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研究

(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下的前海合作区新型管理模式研究

(五)深圳综合授权改革的“时度效”研究

(六)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研究

(七)新时代中华文化创新发展的深圳路径研究

(八)香港北部都会区规划背景下的深港合作研究

(九)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风险与防范化解研究

(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下的深圳城市建设研究

注:原则上每个选题立一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组须有两名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首席专家),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应在所申报课题的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三)课题研究团队不少于5人,可自行设立若干子课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为1-3个。

三、结项要求

(一)课题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结题,从《服务合同》 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课题结项须提交不少于5万字的总报告和3份以上(含3份)决策咨询报告。

(三)课题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

(四)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符合政治要求,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

四、资助额度

每项中标课题予以资助研究经费45万元。

、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21月4

(二)纸质版《课题投标书》一式5份(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至申报联系人办公邮箱。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赖欣

联系电话:020-36207045

办公室:北校行政楼423

 

附件: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专项课题投标书2021

 

 

科研处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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