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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项目的通知

2020年08月02日 12:0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启动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类型为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三类,其中面上项目学校限项申报,其它两类项目不限项。面上项目申报人需在8月24日周一下午5点前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初筛。逾期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项目需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首次登录阳光政务平台的项目申报人可向科研处提供姓名、单位、职称、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之后进行申报。已有登录账号无需注册,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按流程提交。《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及项目申请书模板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工作提醒”下载。

  、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等三个类型。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三)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按照“省市联合、立足区域、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围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求,支持在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鼓励区域合作与协同创新,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促进一批主流学科进入国家乃至世界前列,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人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1项2020年度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0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积超过2项的;

  4.申请人2020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请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5.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3.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111日,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010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4.省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三)经费预算要求

1.杰出青年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及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应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及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按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2.面上项目、联合基金青年项目实施“包干制”,经费支出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研究团队自主调剂使用,按照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经费支出应实际用于项目研究支出;

2)经费支出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

3)间接经费支出比例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不得列支基建费。

   (四)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

  2.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协议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经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3.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五)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时间安排

面上项目初筛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2417:00

网上正式填报及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时间(为避免系统塞车,请大家尽量提前提交)

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2020812日~83017:00

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项目:2020年818日~9月7日17:00

  五、联系方式

此次项目申报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6207045(7045

附件:1.各受理申报项目类型要求

2.面上项目申请指南

3.杰出青年项目申请指南

4.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5.2020年度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6.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7.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8.2020年度粤深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9.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0.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11.2020年度粤佛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12.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3.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14.2020年度粤莞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0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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