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项目管理 >> 申报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年01月10日 15:25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现启动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今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 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无纸化申请,2020年1月15日后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登录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申请开户,需提供姓名、手机号、职称及非校内办公邮箱的电子邮箱等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为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对所有申报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的项目进行有组织的申报指导工作,相关事项进行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限项规定

(1)上年(注:本次指2019年)已获得面上项目资助(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上两年(注:本次指2018年和2019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有国家社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科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项目限项申请规定:面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申请、承担和参与项目总数限为2项(2019年及以前参与项目不计入限项,2020年及以后参与计入限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参与不限项。

(5)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研究期限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期限3年,统一填写为2021年1月1日-202*年12月31日。

(2)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3)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5)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不超过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不超过10篇。

(6)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项目申请人只需编报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但需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作必要的说明。

1、设备费,不能列支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燃料动力费不能列支普通加油费。

2、《合作研究资金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包括:合作研究单位名称、是否为已注册依托单位、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直接费用金额及占总金额的比例、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等信息。

3、《劳务费预算明细表》,填写申请的劳务费情况,包括:人员分类、发放人数、投入本项目的总工作时间、支出标准、金额等信息。

(7)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9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开始申请书撰写,暂定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管理科学部,北校区第一会议室)下午(管理科学部,北校区第五会议室)自备申报书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申报指导会,暂定2月27日星期四左右自备材料参加科研处组织的第三次国家自科项目申报指导会(所有科学部);3月16日前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书的最终版撰写,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3、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36207045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54.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国家自科相关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20年1月2日

附件:

1. 国家自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模板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单位项目资金预算表

3. 国家自科项目海外人员参与知情同意函

4. 国家自科项目申报三级形式审查表

5. 《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本类最新文章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 各类常规项目申报、过程、结项指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指引 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指引 关于公布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使用流程的通知
© 201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 友情链接 RSS订阅 联系我们 管理入口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