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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8年10月30日 15:48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59号),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组织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广东工作提出的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四方面重要要求,结合落实 “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组织深入研究。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更好的服务广东发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项目研究工作,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

2.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问题研究。已获得任何类别项目资助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得变换项目名称再次申报;在研校科研委托专项及高水平大学决策咨询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专项。

3.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副教授以下职称申请人员原则上需配一名项目督导。项目督导原则上由熟悉项目相关领域的教授担任,项目督导不能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督导应对项目组全方位指导、监督,确保项目组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项目督导可支配一定比例经费。

4.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和方案、措施建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项目研究大纲》,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3.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1月13日前把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申报联系人信箱。

四、评审程序

申报截止后,由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项目研究大纲》进行评审,报经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定最终立项项目。

五、进度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项目承担人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方面重要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以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名义上报或在《省情内参》、《南方智库》、《社科院专报》刊发)或在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等媒体发表文章一篇。结项时需同时提交一份不少于1万字的工作总结报告。

六、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5万元,经费视提交成果分段资助。经审批立项项目资助3万,成果发表或被批示、采纳后拨付剩余经费。

联系人:杨宏 赵德强,电话:36207045

特此通知。

附件:专项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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