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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01日 20:51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的科学管理水平和资助项目质量,鼓励支持广州地区优秀公益性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作品的出版,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现就本年度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的科学管理水平和资助项目质量,在总结过去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部与市财政局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有关具体申报工作以本通知为准。

二、申报原则

出版资金的使用以公开、公正、择优支持为原则,由个人和单位申请,通过专家评议、相关组织机构审议等方式确定资助作品和资助额度。

三、范围和要求

出版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出版优秀公益性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

(一)资助范围

1.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研究:围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著作及丛书(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的专题研究等);

2.历史文化研究:以广州地区历史文化研究为主题的著作及作品(如《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系列丛书等);

3.现实问题研究:立足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的论著及作品,可以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对策性和可操作性(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广州发展、广州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的研究等)。

(二)入选作品要求

具有较高思想价值、学术价值、实践价值或文学艺术价值,对弘扬本民族、本地区优秀文化和及时反映最新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成果有重要贡献的作品。

四、必备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及地区不限。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申请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署意见。

2.申请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作品之后方可提出申请。

3.申请者确属无任何出版经费来源。已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作品出版申请一般不重复资助。

4.申请者在申请时,必须附有两名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五、出版要求及资金拨付

受资助出版的作品须在封面左上角显著位置印“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图标。受资助出版的作品首次印刷不少于500本(册、张、盘)。

本年度入选的受资助项目,将由我部统一出版格式、协调有关出版机构集中资助出版,宣传部将根据被资助项目的专业学科领域、作品内容等指定相应出版社,并签订三方资助协议明确资助方、作者及出版社三方权利义务。

资助款项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后我部向出版单位拨付受资助款项的50%,收到正式出版样品后再拨付余下的50%。

六、申请办法

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必须由第一作者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者须填写《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申请书》一式5份;

2.两名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相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3.书稿打印件5份,以及其他可反映作品水平的材料(如获奖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申请者须于9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申请书电子文件送交至科研处。

申报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材料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请书

2.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Logo

3.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助协议书

科研处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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