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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4年09月27日 09:48  点击:[]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科技大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好高端智库作用和院士专家决策咨询作用,促进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以下简称广东研究院)按照“四个面向”要求,以支撑中国工程院建设成为“创新引领、国家倚重、社会信任、国际知名”的国家工程科技高端智库为目标,继续推进“顶天立地”广东区域高端智库建设,研究制定了《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2025 年度咨询研究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应符合《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

专题(一般)项目:聚焦广东省区域的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每个专题(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30-50万元。原则上专题(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目不超过2个。广东研究院鼓励项目组科学合理设置、分配研究任务及内容,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获准立项的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申报主体

原则上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可以为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只允许一位,不接受共同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子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 详见网址:https://xt.gdsh.com.cn/research/synopsis)。立项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项目绩效目标等,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广东研究院不接受涉密项目的申报。所有项目均采取电子邮件与纸质版申报方式。

(三)申报限定:

1.项目申请人承担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同一申请人申报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包括中国工程院以及各地方研究院项目);

3.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受到取消申报资格处理的, 停止申报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

4.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专题(一般)项目的承接单位,必须是广东研究团队。

(四)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结题时,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席结题评审会。如无法满足以上要求,请谨慎申报相关项目,以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材料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00前

(二)材料提交:

纸质版: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胶装,封面盖章页用铜版纸);电子版发送联系人工作邮箱。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谌心禅

办公电话:020-36478597

办公室:白云山校区行政楼427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5年度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科研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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