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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2019年第4期

2019年12月26日 10:22  点击:[]

工作简报

2019年第4期

(总第4期)

“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

2019年10月31日

目 录

【举办会议】2

“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十三期)成功举行2

【参加会议】2

团队主要成员参加全国信访法治现状调查总结会2

团队主要成员参加“新时代背景下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市场化实现和法律表达”研讨会3

团队带头人耿卓教授受邀参加2019年中国土地经济学年会4

团队主要成员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4

团队主要成员高飞教授应邀参加自然资源部“立法重点问题座谈会”5

【课题调研】6

团队成员赴全国15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改革调研6

【社会服务】8

团队主要成员支招土地改革排头兵佛山8

【学术讲座】8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做客上海大学泮池法学论坛8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赴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学术讲座9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应邀为新疆大学师生作专题报告10

【荣誉称号】11

耿卓教授、高飞教授荣获“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11

【团队建设】12

团队成员孙聪聪博士顺利通过博士后出站考核并受聘为助理研究员12

【科研成果】12

团队成员署名发表多篇标志性科研成果12

【举办会议】

“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十三期)成功举行

2019年9月19日上午,由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办的“土地法制前沿论坛(第十三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法治任务(之十)——新《土地管理法》学习研讨会”在北校区8教604会议室召开。团队主要成员、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云山青年学者张保红教授、陈越鹏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许英副教授、孙聪聪博士等参加研讨会。会议由于凤瑞副教授主持。

本次学习研讨会由陈小君教授做主题报告。陈小君教授从新《土地管理法》的修法历程及其时代意义、修法目标、修法主要体现、进步与成功之处、检讨与建议等方面依次展开。在学习讨论环节,高飞教授指出此次修法的进步值得肯定,但也必须看到此次修法在科学性方面的不足,如管理意味浓厚、宅基地制度规定不足、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经营性”表达等问题。因此,建议与会者认真学习研究新法内容,多思考多撰写文章。张保红教授指出,目前新法关于征收制度的内容不够丰富,应专章规定,而且新法第11条规定与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相关内容也不一致,立法者应考虑如何协调。于凤瑞教授就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成员之间的关系问题与高飞教授做了进一步交流。孙聪聪博士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问题谈了自己对新法修订的理解。许英副教授则指出新法第62条虽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但在如何落实“户有所居”、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具体操作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最后,于凤瑞副教授总结建议,研究团队应根据陈小君教授就新《土地管理法》所做的主题报告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响应高飞教授的提议,选准方向,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充分发挥研究院的研究专长。

【参加会议】

团队主要成员参加全国信访法治现状调查总结会

2019年8月24日,由北京市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举办的全国法治信访现状调查总结会在深圳市彭年万丽酒店召开。“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应邀参加并作为专家参与座谈。本次会议主要就前期全国法治信访现状调查各课题组的调研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耿卓教授和陈小君教授分别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信访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团队主要成员参加

“新时代背景下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市场化实现和法律表达”研讨会

2019年9月7-8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团队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陈越鹏助理研究员,赴沪参加了由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承办的“新时代背景下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市场化实现和法律表达”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主办,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农村农业法治研究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7CFX027)课题组承办,《法学》编辑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东方法学》编辑部、《交大法学》编辑部、《土地法制科学》编辑部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烟台大学等50余家高校、科研单位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盛会。

研讨会上,科研创新团队多名研究人员围绕会议主题,踊跃进行发言交流。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耿卓教授分别围绕“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法律实现机制”“集体所有权实现的组织形式”“《土地管理法》上的‘集体’”作主题发言;张凇纶副教授、于凤瑞副教授也分别针对农民集体所有权与集体成员权的实现、农民集体土地利用的市场化与法律表达等议题作了精彩发言。本次研讨会的闭幕式由陈小君教授主持,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李国强教授进行总结发言。本次研讨会在与会代表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团队带头人耿卓教授受邀参加2019年中国土地经济学年会

2019年9月21-23日,2019年中国土地经济学年会暨新中国70年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广东广州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土地学会土地经济分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省土地学会、《中国土地科学》编辑部、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和经济学会、中地研究院承办。“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耿卓教授应邀参会,并在“乡村振兴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会场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土地法制保障》主题报告。耿卓教授的发言受到与会学者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进一步扩大了科研创新团队的跨学科影响力。

团队主要成员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

2019年10月19-20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江苏苏州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承办,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协办。“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应邀参加。

年会开幕式由陈小君教授主持。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先后为开幕式致辞。开幕式结束之时,陈小君教授倡议大会要特别向王家福老师,向中国民法学杰出的一批前辈致敬!开幕式后,进行了研究会理事增选、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获奖名单和“青年学者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紧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做了题为“民法典编纂的进展情况和各分编有关问题”的大会报告,王利明教授、崔建远教授、杨立新教授、龙翼飞教授、李永军教授、朱虎副教授、龙俊副教授分别就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19日下午至20日上午为年会分组讨论,共设有民法典基础理论和民法总则、民法典物权编、民法典合同编、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及其他五个分会场。高飞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19日下午第一分会场“民法典基础理论和民法总则”的讨论,围绕第一单元各位报告人的发言做了精彩点评。

在20日上午分组讨论后的闭幕式上,陈小君教授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陈小君教授指出,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举行这次盛会对明年3月份将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意义重大;年会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民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发表了真知灼见,其中不乏观点对接下来各分编草案的再一次审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期待并祝福民法典草案顺利通过!

团队主要成员高飞教授应邀参加自然资源部“立法重点问题座谈会”

2019年10月24日至25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受邀参加由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在四川成都举办的“立法重点问题座谈会”。本次座谈会主要围绕《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修改、《矿产资源法》修改和《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等问题进行研讨。在座谈中,高飞教授对土地征收中程序的作用、公共利益的认定、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等问题作了精彩发言,也对《国土空间规划法》立法的重点与难点进行了阐述。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院校的学者,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川、江苏、云南等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实务部门的专家等近30位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课题调研】

团队成员赴全国15省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改革调研

2019年10月9日至11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耿卓教授、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赴吉林长春九台区就农村土地制度三项试点改革的做法、成效及尚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并正式拉开了对全国33个试点地区的全面调研的序幕。此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1个省选取的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适用《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的前提下,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的试验性改革。此次改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展开,部分成果已经经由2019年8月26日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实现了立法转化。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此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联动效应,“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课题组一道,在改革即将于2019年年底收官之际,对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进行无差别化定点调研,就其各自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简称“三块地”改革)及其联动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效、经验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运行与立法设想进行实证调研。吉林长春九台区是本次全国性调研的首站,团队成员听取了九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三块地”改革的总结报告,并与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就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2019年10月17日至20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赴上海松江区、江苏常州市武进区调研。上海市松江区将“三块地”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家庭农场实践相结合,取得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步发展的加乘效应;江苏常州市武进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成效凸显。

2019年10月22日至25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助理研究员陈越鹏一行赴四川、重庆“三块地”改革试点开展调研。课题组先后走访了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和成都市郫都区,就“三块地”联动改革中取得的一系列成效、经验,以及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运行与立法设想等问题,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等进行深入访谈。课题组一行还参观了泸县谭坝村众创园、康养中心,郫都区战旗村等地,直观地了解到“三块地”联动改革的成果与项目推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课题组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与提炼积累了素材。

2019年10月22日-24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于凤瑞副教授、张凇纶副教授,博士生郑沫一行赴河北定州市、河南长垣市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课题组走访了位于定州市的中国供销华北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定州古城,以及长垣市樊相镇创业园区、毛庄村、大浪口村、云寨村、上官村、孔场村,了解土地征收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治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相关情况,为开展“三块地”联动改革研究奠定实践基础。

2019年10月29日-31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助理研究员陈越鹏一行赴广西北流市、海南文昌市开展调研。通过与两地试点工作的负责人员进行座谈、沟通,课题组了解了当地改革试点的总体成效、重点问题与主要措施等情况,并收集了基层实务工作者对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的完善建议等意见。在座谈之外,课题组还实地考察了北流市的集体土地入市项目,涉及城中村整治改造入市、成片综合整治入市、新增建设用地入市等形式,以及潮塘村的宅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在文昌市,课题组也走访了潭牛镇大庙村、会文镇十八行村等地,对文昌市的宅基地改革、集体土地入市的现状产生了更为直观的认识。

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与土地法制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孙聪聪博士前往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山西六省的“三块地”改革试点县(市、区)开展调研。

至此,“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已完成对全国16个试点县(市、区)的调研任务,随后将继续紧锣密鼓地开展对剩余试点地区的实证调研工作。

【社会服务】

团队主要成员支招土地改革排头兵佛山

2019年8月,“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耿卓教授、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于凤瑞副教授等接受佛山日报专访,为佛山农村土地改革支招,就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思路与具体举措、农村土地管理现代化转型中如何处理产业振兴与生态振兴的关系、佛山市南海区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所取得的成效与进一步深化的空间、三水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综合改革试点如何以农村土地改革为突破口实现乡村振兴等问题,具体详实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该团队认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利用方式,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保障重点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内在要求。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出挑战,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现代化转型的路径会推进农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可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现代化转型。为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佛山应针对南海新土改试验田的实践,尽快出台敢为人先的体系化政策和制度创新计划。三水区要以农村土地改革作为突破口实现乡村振兴。在城乡关系变革的大背景下,以农民为中心,发挥农民、乡村的主体性作用,遵循市场机制,树立法治思维、权利思维和体系思维,注重人与地、农民与集体、乡村与城市等关系的协调,遵循以土地为基点的“兴业—富农—活村”进路。

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动肩负起服务社会的学术使命,坚持以团队研究成果服务于地方发展实践,积累了不菲的学术声誉,获得了所服务地方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术讲座】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做客上海大学泮池法学论坛

2019年9月6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云山青年学者、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做客上海大学法学院泮池法学论坛第31期,开展主题为“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法律表达”的讲座。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教授以及40余名法学院本科生与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陈小君教授分别从集体所有权的权利表现形式、集体所有权的存在与实现的意义、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的具体体现等三个层面对集体所有权及其制度价值进行了介绍。高飞教授针对做实集体所有权的权利性质、私权回归及权能充实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在同学们与讲座嘉宾热烈互动后,讲座成功落下帷幕。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高飞教授

赴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学术讲座

2019年9月8-10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分别受邀前往苏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作学术讲座。

9月8日晚,陈小君教授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开展以“《土地管理法》修法与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方新军院长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与谈人为王克稳教授、章正璋教授、张鹏教授、李中原教授和程雪阳教授。

9月9日下午,陈小君教授做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张元济法学讲座”第18讲,担任主讲嘉宾,讲座主题是“《土地管理法》修法与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丁关良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凤章教授担任评议人。

9月10日晚,高飞教授受邀参加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大讲堂”,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规范之法理解读及其未来发展”的主题讲座,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文教授担任讲座的主持人。

团队主要成员陈小君教授应邀为新疆大学师生作专题报告

2019年10月23日下午,“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受新疆大学法学院邀请,为师生作题为“《土地管理法》修法与新一轮土地改革”的专题报告。

陈小君教授指出,2019年8月26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建立在三十多年来三轮重要修法法案的基础上,是因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系列政策及其实践诉求所为。强化市场要素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平衡好公权力与私权利协调下的土地利益,是其重要价值目标。本轮修正案共35点修改,所涉内容主要是“三块地”改革和耕地保护与“多规合一”的现实需求。新的土地管理法有其鲜明的时代特点,多处值得肯定和倡导,但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对新土改寄予厚望的背景下,检视该修法之上述内容,还有较大完善与发展空间。本次报告受到了新疆大学师生的一致好评,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同学们反响热烈,司法实务部门的法官、律师亦慕名前来。大家纷纷表示,有机会聆听专家潜心研究的成果,获悉土地法治最前沿的立法动态,受益匪浅。

【荣誉称号】

耿卓教授、高飞教授荣获“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2019年10月27日上午,2019年第二届广州法治秀暨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法务专家评选结果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发布。“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团队主要成员、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教授荣获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发布会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为耿卓教授、高飞教授颁奖。该奖项的获得,充分证明了耿卓教授、高飞教授及其所在团队在土地法制领域持续耕耘20年的学术成就和在法学界的影响力。“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将再接再厉,秉持“朴心敏行”院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耕土地法制前沿,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土地法制建设出谋划策、贡献智慧。

【团队建设】

团队成员孙聪聪博士顺利通过博士后出站考核并受聘为助理研究员

2019年9月21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孙聪聪博士顺利通过博士后出站考核,并于10月8日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签订云山青年学者B岗聘用合同,成为我校土地法制研究院员额制助理研究员。孙聪聪博士后在合作导师亦是团队主要成员、广外云山领军学者陈小君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题为《英国城乡规划立法及其新发展研究》的出站报告,对于英国城乡规划立法从空间规划导向发展到地方主义的立法趋势展开了前沿研究,并就其间土地增值收益到规划得益收回的理论转变对我国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进行了深入剖析。孙聪聪博士后在站期间即作为科研创新团队的成员积极参与各项研究工作,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得到了极大提升,出站后以云山青年学者B岗受聘为土地法制研究院的助理研究员,既是科研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的成果体现,亦是团队建设的重要举措。

【科研成果】

团队成员署名发表多篇标志性科研成果

自2019年8月1日以来,“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再发力,取得多项标志性研究成果,汇总呈报如下:

1.陈小君:《<土地管理法>修法与新一轮土地改革》,《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5期;

2.高飞:《进城落户农户承包地处理之困境与出路》,《法学论坛》2019年第5期;

3.高飞:《征地补偿义务主体的制度困境与对策研究》,《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4.于凤瑞:《“成片开发”征收决定公益目的的司法审查:比例原则的应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

5.张凇纶:《债权人视角下的担保制度——兼论<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立法构想》,《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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