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位老师:
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正式通知还未下发,本次仅为预申报安排,相关资格要求以教育部下发正式通知为准。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间范围及成果类型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有以下成果的老师请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1、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2、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或省部级以上领导人批示的研究报告。
二、学校相关科研奖励条例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外校[2017] 57号)教育部组织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视为国家级政府科研奖。获奖成果奖励如下:
获奖等级 |
分数(分/项) |
专项奖励 |
一等奖 |
1000 |
30万 |
二等奖 |
800 |
15万 |
三等奖 |
500 |
3万 |
三、材料准备
1、参考《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准备文字材料。
2、做好各项支撑材料(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收集整理。
3、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应当附有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4、填写《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汇总表》于4月15日前发送至甘锦新同志校内邮箱。
科研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