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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2年11月19日 16:03 梁超军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书记带头抓的示范效应,实施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关心和支持我校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探索校院二级联合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度校级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说明

本批项目是由科研处、财务处与有关学院联合设立的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目的是提升参与联合设项学院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探索校院二级联合培养模式。本批项目属于校级青年项目类别,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结项等组织工作由科研处负责,参与学院负责项目经费支持和申报者资格审核等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项目经费从联合设项学院的发展基金中列支。财务处负责经费的使用监管。

二、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联合基金项目本着“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择优立项”的原则。项目经联合设项学院资格审核,报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科研处和联合学院与课题负责人签订立项合同等程序。

三、联合设项学院

参与本次联合设项的学院名单如下: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法学院、英语教育学院、思科信息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四、资助对象及要求

资助对象:参与联合设项学院的青年教师,年龄在39岁(含)以下,职称为讲师(含)以下,尚未主持过校级(含)以上纵向项目(校引进人才项目除外)。其中经贸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中文学院四个单位申报人员需为硕士及以下学位人员申报,已获博士学位人员不得申报。

研究年限: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结项要求:联合基金项目按校级青年项目结项要求执行,即以1篇三类以上期刊论文和15千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结题。

资助额度1万元。

五、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

项目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申报一览表,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报送到北校区行政楼科研处426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梁超军办公邮箱。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123。逾期不予受理。

请参与联合设项的学院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梁超军,电话:36207517

科研处 财务处

20121119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青年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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