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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12年09月18日 19:57 项目科 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了落实学校科研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繁荣计划”,进一步优化校级科研项目资助体系,更好地发挥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功能,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本次校级科研项目资助以下八类:青年项目、出版资助项目、学术精品外译项目、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区域与国别研究专项、学术领域研究前沿发展报告专项和外教研究项目。

其中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区域和国别研究专项、学术领域研究前沿发展报告专项和外教研究项目五类项目设立申报指南。

二、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校级项目申报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择优立项”的原则。项目经评审专家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科研处代表学校与课题组负责人签订立项合同等程序。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次校级项目申报,申请人只能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一项。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校级青年项目

申报条件:此类项目面向38岁(含)以下,讲师(含)以下职称,尚未主持过校级(含)以上纵向项目的校内青年教职工(校引进人才项目除外);

结项要求:要求以1篇三类以上期刊论文和1份5千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资助额度:1万元。

(二)出版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此类项目面向全校在职教师申报,限资助学术著作,其他作品不予资助;申请资助的著作需完成70%以上方可申请,申报时必须提供10万字以上的电子版书稿,否则不予提交专家评审;

结项要求:要求在学校规定的二类或以上出版社出版。资助著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版基金资助”,未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1年;

资助额度:2万元。

(三)学术精品外译项目

申报条件:此类项目主要资助我校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以外文写作尚未出版的,以及已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达成出版意向尚未完成研究的,也可申请资助;

结项要求:项目成果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或系列学术丛书,出版时须标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精品外译项目”资助;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额度:3-5万元,具体额度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

(四)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本专项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我校教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以及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等方面的研究,强化与教育部对应的人文社科特色专项项目的培育而设立。

申报条件: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有在研究的校级除外);

结项要求:要求以1篇三类以上期刊论文和1份5千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资助额度:1万元。

本类项目按照设定的指南进行申报(附件1)。

(五) 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本专项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的落实学校的“繁荣计划”而设定的特色专项项目。

申报条件: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有在研究的校级除外);

结项要求:要求以1份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并经科研处组织专家鉴定通过后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1年;

资助额度:1万元。

本类项目按照设定的指南进行申报(附件1)。

(六)区域和国别研究专项

本专项是为了充分发挥我校的特色和优势,推进我校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以及国际教育研究,提升研究能力而设立的特色专项项目。

申报条件: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有在研究的校级除外);

结项条件:要求以1篇三类以上期刊论文和1份5千字以上的研究报告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2年;

资助额度:1万元。

本类项目按照设定的指南进行申报(附件1)。

(七)学术领域研究前沿报告专项

本专项是就我校的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我校的研究力量和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性研究而设立的特色专项项目。

申报条件:全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有在研究的校级除外);

结项要求:要求以1份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并经科研处组织专家鉴定通过后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1年;

资助额度:1万元。

本类项目按照设定的指南进行申报(附件1)。

(八)外教研究项目

本专项是为了充分发挥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显示我校国际化的特色而设立的。研究内容主要针对外籍教师所在国家(地区)的经济、文化等方面开展的研究。外教研究项目主要由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根据指南申报,

申报条件:全校在岗的外籍教师均可申报;

结项要求:要求以1篇三类以上期刊论文结题,项目研究年限不超过1年;

资助金额:1万元。

本类项目按照设定的指南进行申报(附件1)。

四、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项目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加盖部门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各单位填写好申报一览表(附件8),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报送到 北校区行政楼科研处426室或南校区行政楼328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稿及申报一览表汇总后发至科研处梁超军办公邮箱。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梁超军,电话:36207517。

科研处

2012年9月18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校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青年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版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精品外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术领域研究前沿发展报告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7: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教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7: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 Expert’s Research Project.doc
附件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校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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