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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际商贸中心重点研究基地财务管理制度

2012年07月06日 17:31 计划科 点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国际商贸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机构,必须合理使用各项科研经费,保证各项科研课题顺利完成。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并将执行的情况作为考核基地主任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条 基地在大学财务管理部门单独开设账户,按专款专用原则对科研经费实行严格管理,不得用于与基地工作无关的开支。
第三条 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拨给基地研究人员或研究课题的资助经费,设立专门账户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管理,按有关规定开支使用。
第四条 基地的创收收入,除提留10%作为发展基金外,其余部分按个人考核等级合理分配。
第五条 提倡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六条 基地主任按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承担财务一支笔职责、健全审批程序,做到任何一笔财务支出,都有相应审核手续,以杜绝漏洞。
第七条 财务账目实行公开化,基地主任定期向全体研究人员通报财务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八条 若发现有违反财务制度者,必须及时向基地主任报告,以便加以纠正。
第九条 基地主任若有违反财务制度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向校领导及时报告,并接受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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