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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4年04月29日 16:08  点击:[]

各单位:

2024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优选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重大、重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8万元,优选项目无资助。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为一至两年。

二、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聚焦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研究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详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实质性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当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024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

2.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在2024年4月12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

3.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申报项目须按照《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组专家或邀请、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凡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四、申请方式

申报系统截止时间:5月31日17:00(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线上申请:

请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

申请人在线填写《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检查内容无误后,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完成相关内容签字,经科研部审核盖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项目申报系统于5月31日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联系:

联系人:赖欣

办公电话:020-36207045

办公室:白云山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

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部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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