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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18年07月31日 18:10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7号),现就我校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1.本年度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及资助额度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详见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2.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3.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通知,2019年度教育部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连续两年(指2017、2018年)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9年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2018年8月6日开始受理网上填报。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不需经科研处审批)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也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申请评审书》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详见附件1。申报书必须填写学校代码“11846”,不填或填错,科研处将无法审核上报。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必须一致,否则作废。

3.申请书打印前须先检查保护,否则会出现水印。申请书使用详见附件1中的简要操作说明。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包括学校简称、涉及的研究机构等)、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本次申请建议按照下表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

一般项目(金额:万元)

青年项目(金额:万元)

直接费

7

5.6

间接费

3

2.4

年度预算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6

3

1

5

2

1

总经费

10

8

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五、我校申报安排

序号

事项

时间要求

要求

1

上报本单位教育部项目申请人名单

8月18日下午5点前

各单位科研秘书发《申报一览表》电子版至科研处赵德强邮箱

2

不参加校内指导的

94日下午3点前

上传并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教育部项目申报系统。待学校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件2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已结项的国家级项目证明夹在评审书中)、《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处。

98日下午5点前

把本单位的不参加指导会教师的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3

参加校内指导的

98日下午北校区

自带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到指导地点参加会议。具体分组将于96日左右在学校综合信息栏发布。

99日下午3点前

上传并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教育部项目申报系统。待学校在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件2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已结项的国家级项目证明夹在评审书中)、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处。

910日下午5点前

把本单位的不参加指导会教师的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申报联系人:赵德强,联系电话:36207045(7045)

材料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自筹项目申请书

2.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学科代码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7.申报网站

8.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9.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

科研处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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