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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年06月15日 09:48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通知,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8年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中检,请项目责任人登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4.中检结果将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5.请各位老师2018年7月9日前在线填报信息,学校将于7月10日审核。请各单位于2018年7月12日报送《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阶段性成果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至科研处。

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南校区校办公楼328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科研处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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