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思政司函〔2014〕2号),为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着力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切实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10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1年。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限报每类课题2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1项。
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申报。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不需经科研处审批)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也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详见附件1。申报书必须填写学校代码“11846”,不填或填错,科研处将无法审核上报。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必须一致,否则作废。
3.申请书打印前须先检查保护,否则会出现水印。申请书使用详见附件1中的简要操作说明。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包括学校简称、涉及的研究机构等)、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五、我校申报安排
序号 |
事项 |
时间要求 |
要求 |
备注 |
1 |
各单位申报动员及组织指导 |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 |
动员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未申报国家社科的教师申报,指导形式不限,原则上至少组织一次。 |
有申请教育部项目的单位。 |
2 |
上报本单位教育部项目申请人名单 |
2月28日上午12点前 |
《申报一览表》电子版。 |
由本单位科研秘书发至科研处赵德强邮箱。 |
3 |
校内指导 |
暂定3月4日举行 |
自带纸质材料《申请书》3份、《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到指导地点参加会议。 |
所有本年度教育部项目申请人都须参加。 |
4 |
申请人修改申报书 |
3月5日-3月7日 |
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
|
5 |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
3月8日下午3点前 |
申请人在3月8日下午3点前上传并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申报系统”。 |
申请人按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
6 |
提交最终材料 |
3月9日下午5点前 |
提交纸质《申请评审书》件2份(双面打印,A3中缝装订)、《教育部一般项目形式审查表》1份。 |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
申报联系人:赵德强,联系电话:36207045(7045)
材料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自筹项目申请书
2.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学科代码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7.申报网站
8.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9.教育部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形式审查要点表
科研处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