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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民政部2017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的通知

2017年06月22日 09:0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通知,现将申报2017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一)课题名称: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

主要任务: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深刻分析经济社会转型期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和人民群众的观念诉求的深刻变化,全面总结近十几年来各地推动街道体制改革的动因、路径、得失,并通过各地改革的比较研究和中外基层治理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提出街道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不断推进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化化。

成果形式: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报告。

(二)课题名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

主要任务: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精神,深入研究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影响,提出深化完善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不断健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民自治制度机制。

成果形式:1.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影响研究报告;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深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机制政策建议稿。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直接从事与课题相关工作,具有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相应基础。鼓励与地方民政部门、实务机构联合申报。往年承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专家,不能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课题。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民政部2017年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7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注:论证活页中应当附初步的研究大纲。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17年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件(一式4份,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南校区校办公楼楼328,北校区行政楼423),word格式电子文件发至项目申报联系人信箱。

(四)课题确定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初选单位。根据需要,再组织召开专题答辩会,确定并公布课题承担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

三、课题研究经费

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的课题经费为8万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的课题经费为5万元。签订协议后,划拨总金额的80%;结项后,划拨其余的20%。

四、研究要求

(一)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不少于20万字,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不少于15万字(不含附件或辅助研究资料),政策建议部分应占全文1/5以上。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

(二)课题研究成果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结题。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视情况延时结题或不予结题。

(三)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附件:

1.民政部2017年部级课题申请书

2.“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部级课题论证活页

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科研处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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