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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体育总局2017年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7年05月23日 17:34  点击:[]

各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通知,现将申报2017年决策咨询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2017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设置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2017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的题目设计研究内容和框架,不能自行拟定题目。

(三)国家体育总局将分别给予立项的重大和重点项目10万元和3万元经费资助。

(四)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者所在单位2年申报资格。

(二)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须与《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论证”栏目内容一致)一式6份。《活页》单独填写,夹在《申请书》封底前。《申请书》与《活页》要求采用仿宋体打字填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书》和《活页》详见附件。

四、项目立项

(一)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通过专家双向匿名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二)研究项目承接人经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确定后,由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向项目承接人出具《立项通知书》或项目委托通知。

(三)研究项目承接人接到《立项通知书》或项目委托通知后,应当按要求填报《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从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下载)。《计划任务书》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四)项目承接人填报的《计划任务书》经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审核通过,予以立项。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除征得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书面同意批复外,不得变更和申请延期,否则将予以撤项。

五、报送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科,电子材料发至项目申报联系人信箱。

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项目目录

2、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请书

3、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科研处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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