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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民政部2017年“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7年05月22日 11: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通知,现将申报民政部2017年“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研究”课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一)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着眼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增强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研究总结第一、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验,提出新形势下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政策建议。

成果形式:(1)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2)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社区、街道、城区、城市四级)建议稿和说明。

(二)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研究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着眼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提高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形成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合力,全面总结我国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现状和存在问题,在借鉴国内外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各主体的权责设定、购买内容和购买程序、指导性目录和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成果形式:(1)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研究报告;(2)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政策(包括指导性目录)建议稿。

(三)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研究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关系,科学借鉴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经验,分析厘清村庄演进、产业发展、资金筹措、认同凝聚等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推进策略、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政策建议,为推进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成果形式:(1)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研究报告;(2)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社区建设政策建议稿。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直接从事与课题相关工作,具有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相应基础。鼓励与地方民政部门、实务机构联合申报。往年承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专家,不能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课题。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民政部2017年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7年“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部级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7日。请于规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件(A4双面、一式四份)交至科研处项目科,将电子文件发至申报联系人信箱。

(四)课题确定。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课题承担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一般不少于3万字(不含附件或辅助研究资料),政策建议部分应占全文1/5以上。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2.课题研究成果须于2017年11月5日前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结题。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视情况延时结题或不予结题。

3.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4.对承担单位开展课题研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附件:

1.民政部2017年课题研究申请书

2.民政部2017年“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研究”部级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科研处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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