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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17:12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5〕59号),现组织申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项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专家推荐、会议评审,并经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确定了12个选题。项目申报须符合选题范围,否则不予受理。申报选题如下。

1. 广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现状、经验和努力的方向

2. 广东加快外贸供给侧结构改革路径研究

3. 广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研究

4. 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广东高校改革发展

5. 打造服务经济强省开创广东现代化新征程

6. 构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开放门户枢纽的研究

7. 深化服务业开放构建广东开放经济新体制

8. 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两个前列”的路径与政策

9. 建立统一要素市场推进珠三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广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撑“两个前列”的路径与政策

11.两个走在前列的衡量标准探索与实施政策建议

12.以“四个坚持”统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申报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组织项目研究工作,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

2.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问题研究。

3.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项目研究。校领导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研究。

4.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原则上每个项目需配一名项目督导。项目督导原则上由熟悉项目相关领域的教授担任,项目督导不能是项目组成员。项目督导应对项目组全方位指导、监督,确保项目组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项目督导可支配一定比例经费。

5.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和方案、措施建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期限。2017年5月20日至6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和填表说明,不得自行改动选题名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和《项目研究大纲》,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3.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6月2日前把申请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申报联系人信箱。

四、评审程序

2017年6月上旬左右,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项目研究大纲》进行评审,报经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原则上每个选题只设立一个委托项目。

五、进度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项目承担人自接《项目委托立项通知书》起一周内,须填报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经双方协商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2.研究中期,项目承担个人须于7月3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经项目督导签名认可的研究报告一份。科研处将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项目承担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订后,由科研处将研究报告报上级部门。研究期间,科研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项目承担人作1-2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或提交项目相关研究报告。

3.项目结项,需提交与项目相关三类以上论文一篇或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发表的文章一篇。项目提交的研究报告经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被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部分在《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等媒体发表,可申请免鉴定结项。

六、经费资助

每个项目资助人民币3-5万元。

联系人:赵德强,电话:36207045

特此通知。

附件: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委托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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