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操作流程参见网站内操作手册。
(二)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1.“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及密码可咨询科研处联系人获取;
2.登录后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3.将两份纸质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申报书的电子文本至科研处赵德强信箱。
(三)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
科研处
2017年4月13日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7)》(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