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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通知

2016年12月16日 11:02  点击:[]

 

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征稿方案,望各单位、广大专家学者积极投送相关成果。

 

一、征稿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承担者及其他社科研究人员。

 

二、征稿要求

 

1.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工作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2.选题要有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

 

3.文风朴实,语言精炼(3000字以内)。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表扬奖励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1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重大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及以上,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成果要报》第一作者,申报年度项目时可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3.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吸收的,将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发出通报表扬函。

 

四、稿件受理

 

1.请各位专家将稿件(格式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科;如研究内容涉密,请将文稿刻录光盘后送交。若有采用意向一周内通知作者。

 

2.投稿时请注明是否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并附上主要作者的单位名称、职称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3.自行投递的,请将《成果要报》稿件的电子文本发送至ghbcgc@vip.163.com

 

4.样稿请见成果要报样板(点击下载)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成果要报》版块“要报选登”

 

附件:稿件格式

 

 


上一条: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17年度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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