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司局函《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5号)、《关于2016年度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4号),现将我校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和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2016年新设立)等。
二、申报条件
本次专项项目为限项申报,具体指标请参见通知。申报条件、资助额度、课题类别、注意事项等请参见相关网页。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2.html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0.html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
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298.html
4.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
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294.html
5.后期资助项目
http://kyc.gdhed.edu.cn/document/documentShow.jsp?documentId=562
三、申报办法
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四、申报时间
1.初评:本次申报以院系为单位,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2月2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者纸质版《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由我处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正式材料提交:申报者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于3月2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评审书》发至赵德强邮箱,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赵德强
联系电话:36207045
科研处
2016年1月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广东省科技厅2016年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