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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3年12月13日 08:47 姚妍晶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 2014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236号) http://www.sinoss.net/2013/1210/48715.html,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4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不建议申请);(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 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74 1 1 日以后出生)
   4、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5)自 2015 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
   1、预审答辩会材料: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开放时间12月16日),下载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自行注册用户,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我校代码“11846”。纸质《申请评审书》、其它申请材料一式3份,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与本单位申报一览表统一递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2、正式上报:上传最终版申请书至“申报系统”;《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递交科研处。
   六、申报时间:
  1、预审答辩会材料提交时间: 2014年1月15日
  2、正式上报时间:网    申 2014年2月24日
                           纸质材料 2014年2月26日
   七、申报指导工作安排: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重要科研事项申报指导工作管理办法》(广外校[2013]32号),我处将组织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预审指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表,请各单位和申请人按照下表工作安排执行:
                                  2014年教育部社科项目指导工作安排表
负责部门(人)
时间
任务
具体工作安排
申报人
2014年1月10日前
向所在单位递交申请资料初稿进行初审
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初审评审会,记录修改意见。
2014年1月14日前
向所在单位递交修改后的申请资料初稿
根据所在二级单位初审意见修改申请书初稿。
1月16日
教育部社科项目答辩研讨会
1、  参加答辩研讨会,并现场对申报课题进行陈述;
2、与指导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
1月16日-2月23日
修改申报书
组织课题组成员针对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申报书。
2月23日之前
最终申报材料提交
1、  上传最终申报材料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2、  在院、校两级形式审查完成后,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纸质版材料;
3、  积极主动与院、校两级科研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二级单位
2014年1月10日前
召开本单位初审评审会
1、  二级单位形式审查;
2、  本单位进行申报指导;
1月15日前
申报书初稿提交
将本单位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1月16日
协助科研处召开教育部社科项目答辩研讨会
协调场地、人员,组织本单位老师参加。
2月24日之前
督促申报书修改及最终版递交
1、  督促申请人按照答辩会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申请材料;
2、  提醒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书最终版上传至教育部申报系统;
3、  二级单位形式审查;
4、  由科研秘书按时收集本单位最终申报材料,递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4年1月16日
召开教育部预审答辩指导会议
1、  组织专家参加研讨会;
2、  协调好申报人对本课题研究内容等的汇报;
3、  负责专家与申报人“面对面”交流指导;
4、  督促申报人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申报书。
2月24日
最终材料接收
1、  督促提交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  进行严格形式审查,确保质量。
联系人:姚妍晶  陈平  
电  话:36207045(7045)
科研处    
2013年12月11日

下载并执行解压后,请先阅读其中的“简要操作说明.doc”,对Microsoft Word的“宏”安全性进行必要的设置。

同时请特别注意,“2014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必须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严禁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另外,如果申请书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请书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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