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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度项目申报通知

2012年07月12日 16:47 项目科 点击:[]

各院(系)、科研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按照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2]2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类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申报。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2、申报者职称及年龄要求: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不具备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00项,青年项目约40项,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5项,每项资助4万元。
4、申报成果要求: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或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以专著形式申报的一般要求3年内完成。
  5、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6、申报方式: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并将申报初稿交至科研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正式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项目申报者在填写申报系统前请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7、初审需提交书面材料: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书》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从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专区下)。
请申报者在9月2日之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秘书处交至科研处项目科进行审核。
8、正式申报所需材料:待经过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报者将上述材料一式五份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再由科研处统一上交。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者,还需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dghb@21cn.net
9、正式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9月4日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妍晶
联系电话:36207045
科研处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1、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12年7月20日0:00--9月5日12:00期间开通。申报系统关闭后将不再受理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必须在系统开通时间内登陆广东社科规划网填写申请书,并完成项目审核工作。请项目申报者按照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时间要求,按时填写项目申请表并及时查看审核意见。
  2、项目申报者必须注册帐号以后才能填写申请表。操作方法:打开“广东社科规划”网页(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点击进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与评审系统”,点击“申报者登录”框内的“注册”按钮,然后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帐号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以后可继续用于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以及省社科专家数据库、省社科成果数据库的录入等,请妥善保存。已注册帐号的申报者,请用已有帐号登陆。
  3、帐号注册成功以后,项目申报者需退出申报系统,并重新登陆,才可以填写项目申请表。
  4、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请注意表内的提示,按要求填入相应的内容。每填写一页,必须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才能保存本页已填写的内容。如不能一次填完申请表,必须先保存本页并确认提交,之后再退出系统,以确保已填写的页面保存在系统当中。操作方法:填写完一页内容后,先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按钮,然后进入申报系统右上方的“确认提交” 页并点击页面中的“确认提交”按钮(注意:不能在填写完一页后直接确认提交)。如需对已经填写完毕的申请表进行修改,同样要按此方法操作才能成功。
  5、项目申请书中涉及时间的内容请点击输入框右面的按钮,从弹出的选择框中选择。如系统不能显示选择按钮,或点击按钮后不能弹出选择框,请检查所使用的浏览器是否设置了网页过滤功能。
  6、“学校代码”请填写项目申报者所在单位的招生代码。“单位代码”必须顶格填写,且数字中间及前后均不能插入任何字符或空格。在代码表中无代码的单位请与我办联系。非学校系统申报项目的,不填学校代码。
  7、“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一页当中的“预期成果”,指项目的最终成果,不含阶段性成果。项目结项时提交鉴定的成果,要求与项目申请表中填写的预期成果一致,请慎重填写。
  8、“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录入时,如需进行复制粘贴的,请先将文字内容复制到记事本转化为“.txt”格式,然后再粘贴到申报系统(注意:不能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到申报系统,否则系统无法显示)。数据表格可以直接从word文档复制粘贴。若有流程图的,必须转换为jpg格式再后上传。
  9、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和项目推荐人姓名必须手写,不能打印。
  10、关于申请书电子版下载与打印。项目申报者在填写完项目申请书并确认提交之后,系统将显示一个“打印机”图标,点击该图标可将申请书下载到计算机并打印。如申请书下载后出现格式错乱现象,请自行调整后再打印。
  1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后填写。如不能查找到待审核的项目,请联系项目申报者检查以下两项:(1)学校代码是否正确填写;(2)填写完毕或修改之后是否重新确认提交。
  12、对申报系统的操作有其他疑问的,可参考申报系统的“用户使用手册”或与我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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