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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07日 11:50  点击:[]

各科研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广东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名额及有关说明

(一)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本轮可推荐申报特色新型智库1项。

(二)学校原则上从现有实体科研平台中遴选,优先推荐有较好基础的智库型实体研究机构。国家级、省级批建类的科研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成功后依托原单位建设,不额外增加经费及人员编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学校聚焦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

2.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具体要求

1.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等重点领域,以及事关党和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创新合作研究的模式和机制,为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2.申报的智库须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具有承担决策咨询类项目的经验,近三年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或获省领导批示5份及以上,可依托厅级以上部门批准的研究机构进行申报。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属于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并已产出研究成果;队伍中有该研究领域内具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有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具备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具备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按照各单位组织申报、专家会评遴选、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批、网上提交的程序。

2.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根据附件填妥申报书后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科研处计划科(北校区行政楼426)。

3.专家评审方式及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沁,高琦 联系电话:86319045,36207517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申报书

 

科 研 处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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