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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公告

2018年04月16日 17:53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内涵,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研究,推出更多经济学研究的精品力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现面向全国开展第四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的申报评审工作。

刘诗白经济学奖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于2012年设立,每两年评审一次。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对象是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对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经济学研究成果。评奖范围涵盖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评奖工作秉持创新和质量的评价导向,坚持开放、公开、公平的评奖原则。

第四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评审工作分为同行专家初审和评审委员会终审两个阶段。同行专家初审于2018年5—6月进行,评审委员会终审于2018年6—7月进行,获奖成果公示于2018年9月进行,颁奖会于2018年底举行。

刘诗白经济学奖第四届评审委员会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聘请的以下30位经济学家组成(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任重、卫兴华、王广谦、史晋川、石磊、庄宗明、刘伟、刘灿、刘锡良、任保平、李晓西、何炼成、杨瑞龙、张卓元、范从来、林岗、林木西、赵人伟、赵晓雷、胡培兆、洪银兴、顾海良、袁志刚、袁恩桢、逄锦聚、黄少安、黄泰岩、黄桂田、谢平、简新华。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南京大学洪银兴教授担任。

评奖工作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负责组织,评奖办公室设在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

申请评奖的老师,请于2018年5月1日前将申报的成果及其佐证材料(如成果鉴定书、书评、被引证明、转载、获奖证书等)、《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简介表》各一式六份(恕不退还)提交至科研处(北校区行政楼422)。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须提交一份原件,外文成果请附中文译稿。同时,申报者须将电子版(Word/PDF版本)的申报成果、《申报评审表》及《成果简介表》发送至科研处甘锦新老师公室邮箱,申报成果电子版须对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做匿名处理

第四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设奖项10项,分为学术专著奖和学术论文奖两类。学术专著奖奖金每项8万元,学术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奖奖金每项4万元

评奖办公室将对参评成果严把政治关和学风关,凡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成果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邓慧儿、甘锦新

联系电话: 86318201/8201

                                                     科研处

2018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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