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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及补报2016年科研和教研业绩的通知

2017年03月08日 17:24  点击:[]

各位老师:

 

2016年度科研和教研业绩已完成了个人填报、学院核对、校院两级审核等环节,按照预定的安排现进入教师个人核对及补报环节。为了方便教师个人核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系统登录方式

 

方式一:教师登录学校主页〉科研处主页校内科研业绩统计系统”—〉用登录数字广外的账号和密码进入核对系统;

 

方式二: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02.116.192.65/RS/进入核对系统界面,用登录数字广外的账号和密码进入核对系统。

 

二、核对及补报时限

 

本次业绩核对及补报时间为201738(周三)315(周三)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补报业绩成果发表范围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教研业绩补充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

 

四、意见反馈及处理

 

1.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详细说明有异议的业绩信息和依据,相关反馈意见请发邮件到科研处邓慧儿、甘锦新校内办公邮箱(科研业绩),教务处彭蔼、葛长娜(实践教学)校内办公邮箱(本科教研业绩)或研究生院陈三峰校内办公邮箱(研究生教研业绩),并请在邮件中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处理;

 

2.在接到反馈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答复;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请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科研或教务秘书统一提交。补报的业绩材料于315日提交至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五、联系人及方式

 

本次个人业绩数据核对及补报联系人:

 

邓慧儿、甘锦新:联系电话:86318201/8201(科研业绩)北校区行政楼422

 

 (本科生教研业绩) 办公电话: 39328530  

 

葛长娜(本科实践教学教研业绩)办公电话:39328937

 

陈三峰(研究生教研业绩) 办公电话: 36317190

 

六、其它说明

 

1.2016年度科研业绩数据严格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广外校【201237) 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广外校[2012]83) 和《关于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广外校[2012]83)》的修订和补充意见》中的规定进行审核和核算。

 

2.目前还有少部分数据处于待审状态,请根据审核意见尽快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3. 成果业绩数据修改

 

所有业绩数据审核结果以审核2为准。为保障数据库信息准确,请大家根据审核2的意见仔细核对个人成果数据,需根据审核2意见核对并修改如下内容:

 

成果的类别是否填在相应的表格

 

论文类别、分数类型、实际分数、作者排序

 

著作的出版社级别、实际编写字数

 

11成果分摊信息

 

4. 如发现业绩数据核算结果与个人填报有较大分歧并有争议的,本人填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教研)业绩统计异议申请单(见附件1,必须亲笔签名),并提供佐证材料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给予核算回复后,如仍对业绩核算有争议,本人可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成果认定书面申请,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科研业绩争议部分由科研处根据研究领域委托3名(含3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教研业绩争议部分由教务处根据研究领域委托3名以上(含3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专家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专家鉴定结果将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已经审议认定的科研/教研业绩将不再重复认定。

 

 

 

科研处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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